现代性纠纷中的刘小枫-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革命死了,革命万岁!

傻子反抗历史

                                      


——《尘埃落定》阅读札记

萧武

我曾经说过,对于自己的敬意,我是吝啬的,轻易不肯付出。然而,在这个时代里,如果一个人非得尊敬一点什么的话,却愿意把自己仅存的一点敬意献给文学。虽然它已不可能像以往那样深刻而复杂的影响我们的生活和知识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比起那些越来越规范化的文字堆砌文学还有最后的一点可能性。今天的作家所需要的也许并不是在已经破碎的生活中发现一个宏大叙事,然后用语言使之文本化,而应该退一步想,如何可能写出一个前人未写出过的句子。创造与想象的贫乏是这个时代的流行病症,谁都无法避免,剩下的只是文字的堆砌物,故事大同小异,能够比较的只是看谁的胆子更大,口号更加惊世骇俗。这个时代的最新的做秀方式不是像以往那样能被很多人吹捧,而是能够招来足够多的批评,而最有效的无非是身体。于是有了身体写作,终于最后成了“下半身写作”,即把生命缩小为性,把爱简化为做爱。
在这样的时代里,小溪流水一般的《尘埃落定》才有了意义。它是这个时代的异类。没有张扬的汉语使用的熟练,没有狂风暴雨般的节奏,叙事不紧不慢,没有什么起伏,在一个傻子眼里,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历史事件的转折性意义被取消殆尽,所有的不过是飞舞着的尘埃。傻子眼里的世界如此平凡,庸碌。在以傻子的眼光所记录的历史中,生活被解放出来了,文学成了文学,而不是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的宏大叙事。

傻子

傻子其实不是傻子,而是一个神人,即本质上是神,而非肉身凡胎的人。他所希望的一切最终都会发生,虽然他希望的态度是消极的,从来不为自己的目的去做什么。一切似乎都已注定了。傻子有两个主体,一个是神,一个是人,作为神的痧子是不傻的,他做到了他所希望的一切事情,并且结果总是出人意料的好;而作为人,傻子是个真正的傻子,不用思考,没有智慧,不会为自己的目标寻找道路。所以,傻子是一个神而人的人。所有人在他面前都必须失败,非此无以昭显神的无边法力、不可战胜。
傻子从一开始就在说,“我是个傻瓜”,别人也都认为他确实是个傻瓜。但他总是在需要的时候傻,在一个一个事件作为整体的时候他却从来都不傻。在家与哥哥相处时,他用自己的啥避免了可能的伤害;当他意识到自己必须为自己建立功业的时候,他去了边境;在边境上,他以“我是个傻瓜”为借口,做出了许多正常人所无法做出的决定,而这些决定带给他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回报,拉雪巴土司的臣服,茸贡土司的屈服和塔娜的身体。对他来说,“我是傻子”成了一件最有效的武器,以此为借口,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做出任何举动,而不必考虑后果和是否符合礼节。人们无法与一个傻子计较什么,但最后吃亏的总是他们。傻子为他们总结出的结论是“聪明的人自以为是”。然而这丝毫不能掩饰他在收服那些饥民时所采用的方式的残忍。他懂得用心计,懂得欲擒故纵,把麦子炒熟,让飘在空气中的香味充当诱饵,当饥民在粮仓外面一圈又一圈的徘徊时,他没有做什么,而当看到的挨批的人因绝望而离去时,他立刻炒麦子来让他们留下来,然后用长时间的诱惑摧毁他们对原来土司的忠诚。面对这样成功的心理战术,无论是一向聪明的管家,还是老土司,都无法把他看成一个简单的傻子。老土司因此对他产生了恐惧,恐惧总是因为无法预测后果,所以老土司在傻子面前感到了恐惧。不仅是他,包括那些最后被降服了的土司们,他们也都因此而感到了恐惧。面对一个面无表情的傻子,他们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干什么。而当他得知父亲已经知道自己不傻时,立刻又变得像一个傻子了。
当然,这样缜密的算计,不要说是一个真正的傻子,即使一般的正常人,或“聪明人”,也都无法做到。所以,只能把傻子理解为一个神与一个人的结合才能解释他的一切行为。神是不傻的,而傻子确实是傻的,神从一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果,所以成竹在胸,毫不担心,人一无所知,只是凭着神在冥冥之中的指引行动。所以,真正在与“聪明人”对抗的不是傻子,而是附着在傻子身上的神。当傻子不无讥讽的提到“聪明人的自以为是”时,真正的胜利者总是神。在神的面前,自以为是,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永远是失败的。所以,傻子是神的代表,他的存在人的行动和历史的意义。一切既已都在神的掌握之中,那么所有人类之间的争斗所充实的历史的意义也就被悄无声息的取消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历史的意义被颠覆了。在很多人看来,《尘埃落定》所颠覆的不是真的历史,而是被意识形态所建构起来的历史;但是,真正被颠覆了的不是历史,而是历史的意义。

历史

任何人,看到让自己激动的东西时,总是非常希望别人也看到,分享自己内心的欢跃。因此,优秀的文本流传的第一方式总是被复述,一个人复述给另一个人,激发他的阅读兴趣,然后沿着这个链条传播开去。而小说对历史的叙述是以细节再现的,而非历史文本式的以事件之间的联系来连接成一个文本,所以更易于打动人,也更易于被复述,被接受。一个小说能否成为经典,不仅在于他是否具有再阐释的可能性,也在于它的是否能够被复述。但这种复述必须是有限度的,如果它可以被以简单的语言口头复述,那么文本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所以,那些单纯的结构故事的文本在今天已经越来越容易被淘汰了,那些即使能够使人一时激动的小说,一旦被拍成了电视剧,文字文本的生存空间就变小而不是变大了。因此,单纯只为讲故事而写作出来的文本永远无法成为经典。语言与叙事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简单的工具与价值目的的了,而是产生了不同的主体,语言必须有自己的是主体性,是不可替代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尘埃落定》是一个成功的典型文本。作为叙事主体,“我”——也就是傻子——是一个藏民,不仅不识汉字,就是本民族的语言,也不认识,信也是由管家代读的。但作者所使用的却是几乎可以用炉火纯青来形容的汉语,并且被誉为“新的美学典范”。作者独特的生存经验使他能够准确地用汉语传达一个脏人的意思,把藏族生活用汉语表达出来,简直让人怀疑整个文本就是傻子用汉语所书写的回忆录。
但作者用汉语所讲述的是一个藏族的故事。在那里,既看不出来“未开化的野蛮人”的痕迹,也不是当代汉语中经常出现的那个被抽象地想象成的纯洁雪域。它的日常生活是具体的,具体到了跟一个汉人的生活差不多,让一个以猎奇为阅读目的的读者可能会感到失望的地步。在这个故事里,最易被发现并复述的,便是它对“和平解放西藏”的意识形态历史叙述的颠覆。“不是那样的”,一般读者的第一感觉可能就是如此。但是,历史被傻子取消意义的过程和手法远非如此简单。如果是这样,那只是两个聪明人把一枚硬币翻过来又翻过去的游戏而已。全书只有49节,而傻子的叙述也在那里结束了。也就是说,49以后,没有历史了,历史在49这一点终结。而49这一特定的时间点在中国的语境中的意义指向是再明确不过的。这样,从表面看,是因为叙述主体傻子的死去而使全书——也使历史——结束了。而在更深一层,它是因为一个政治事件而否认了49之后的历史。49之后,什么都没有了,而小说中所暗示的那一年也恰好是大约1949年。这样,看似偶然的小说结构在第49节结束,却同时具有双重意义。
第49节,1949年还有一层隐含的意思,即它是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一次末日审判。无论好人坏人,忠诚的家奴,还是背叛丈夫的妻子,甚至连患了梅毒的众土司们,都一起在“解放”的隆隆炮声中被“一揽子解决”了。善良,邪恶,聪明,愚蠢,忠诚,背叛一向是历史主题的词语都在那一刻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所以,不仅是49之后的历史,当下的意识形态历史宣教被颠覆了。而完成这一过程的一个关键性人物居然是一个傻子,不能说这不是一个莫大的嘲讽。傻子在时,历史也在,傻子死了,历史也结束了,历史被傻子变成了傻子的历史。本来读者在阅读时就已经因为心里的默念而无意中说了“我是傻子”,但这里的否定更具形而上的意义。从前的阅读只是作为个体的读者承认了“我”是傻子,但这次通过把人类的历史变成傻子的历史,全部人类成了傻子。

爱情

与所有的文学作品一样,《尘埃落定》也写到了爱情。但是,在大多数时期,尤其是启蒙时期,文学作品中对爱情的描写隐喻着人对自由的渴望,和在强大的历史必然性面前的拼力挣扎。在历史必然地向前发展时,个体的人的主体性无从确认,每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浪花,转眼即逝;而爱情作为一种方式,使个体被从历史、整体的人中抽离出来,成为主体经验自己“一个人的历史”,使个人的主体性价值得到确认。但《尘埃落定》不是这样,毋宁说,作者压根就不相信所谓的爱情。
傻子曾经爱过卓玛,而这首先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正在生长着的生理需要。当卓玛决定嫁给银匠时,他多少表现出了一点留恋。然而,作为爱情,没有卓玛对傻子的爱,这是不完整的。卓玛把她的身体给了傻子,但这丝毫不能表明她爱他,只表明她作为一个奴隶,她清楚地知道,这是她必须承担的义务。她把这当作一种义务。卓玛去后,傻子先后经历了许多女人,还有一夜情,对这些人,他和她们一样没有爱,只是纯粹的权力与服从,征服与奉献,那些姑娘们只是作为礼物被献给了土司的少爷。他爱塔娜,因为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即使她一次又一次地出走,伤害他,他依然能在最后又接受她。但对塔娜来说,从来就没有爱过这个傻子。一开始,她只是作为牺牲品和交换物与傻子成了亲,随后,她就一直在不断地寻找与别人私通的机会。与傻子的哥哥,汪波土司,落难的国民党军官,几乎是一个藏族版的潘金莲——《金瓶梅》里的那个。对她来说不仅没爱过傻子,对与她发生过性关系的那些人,她也都没爱过,她只是想逃离傻子。她知道自己的美丽对一个男人的作用有多大,所以她敢于一再地红杏出墙,然后又回到傻子身边,而借口总是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与傻子的哥哥,她只是毫无来由地被勾引了;与汪波土司私奔,是因为她无法忍受傻子对她的拒绝;跟着国民党军官逃走,是因为她感到自己的美丽对傻子已经不能构成震撼了。她不爱傻子,也不爱别人,只爱自己的身体。而爱情只能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当一方没有时,就不是爱情了。
为了爱情,卓玛放弃了小姐一样的高等仆人生活,成了一个下等厨娘;为了爱情,银匠曲扎房子了自由民身份,心甘情愿地成了一个奴隶。为了爱情,他们分别付出了自己所拥有的最现实的东西。但是,很快卓玛就多少有些后悔了。她知道,再回到原来的起点上已不可能,而傻子也已对她失去了兴趣。在边境上,没过几天,她就成了瘸腿管家的情妇,而得到的则是一点点权力。当银匠长途跋涉来看她并表示要因为卓玛而恢复为自由民时,她并没有被感动。银匠怀着自己的愿望回到官寨去了,而她则心安理得地做起了自己的管家情妇和“有权的人”。
在现实面前,卓玛与银匠的爱情破灭了,那样自然而然,顺理成章,波澜无惊。当被傻子问到是否为选择银匠而后悔时,她流泪了。这流泪表明,她与银匠的爱情已经被破碎而现实的日常生活所击碎了;同时也意味着她对自己起先的选择的否定:那时那样选择是因为自己幼稚,少不更事,不懂得生活在现实中的命运,爱情不堪一击。也许在那一刻,卓玛在犹豫,是否该承认爱情是虚无飘渺的东西?爱情是一个梦,一个只属于瞬间、偶然的梦,当激情逐渐冷却,现实就会残酷地粉碎关于爱情的幻想。这证明,人必须生活在现实中,而不是爱情中。爱情无法解决生存的形而下之需。所以,在现实与爱情的较量中,爱情输了,却既不悲壮,也不哀惋。

权力

事实上,卓玛与银匠、傻子与塔娜之间爱情的破碎证明的不仅是爱情本身的脆弱,更反映了人性的脆弱。
建基于脆弱的人性之上的政治哲学因此面对政治中最敏感也最具诱惑力的权力,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傻子与哥哥,父亲之间围绕着土司权力展开的争夺不能算是政治哲学,只是权谋术。真正的政治哲学在于,当麦其土司种麦子而其他土司种鸦片时,那些土司对他们的子民们所承担的责任。
自由意味着责任担当。不能担当责任的人们因此没有自由,而成为奴隶。他们把自己的自由交付出去,换回的是土司的保护;土司得到的强制他们的权力,而土司同时也承担了保护他们的责任。因此,土司的决策对一个土司辖区来说事关重大,关乎每个子民最简单的日常生活能否延续下去。麦其土司因为种植鸦片暴发了,他的子民们连带着感受到了财大气粗的蛮横,霸道,跟着土司用现代武器一直打到了汪波土司家里。奴隶与土司之间的关系用忠诚维系,汪波土司派去偷鸦片种子的奴隶们用生命换回了主子想要的东西,而土司对奴隶用赐予光荣与其他奴隶的尊敬微细奴隶们对自己的忠诚。勇于赴死的奴隶们的颅骨和他们偷来的鸦片种子一起被埋在了边境上,既是一种荣耀,又是一种宣示,汪波土司暗示他们会为此复仇。索泽郎与傻子之间的关系稍微复杂一些,既是主人,又是朋友,索泽郎为追回塔娜失去一条胳膊后失去生命,不仅因为对主子的忠诚,也因为对朋友的忠诚。而跛子管家无论对麦其土司还是对傻子,都是一种出于个人前途考虑的精明算计。他始终没有受到威胁,过着优裕的生活。索泽郎与傻子之间关系的双重性因此具有暗示的意义,表明传统的忠诚/权力关系正在被塞入一种对别人的人格上与自己平等的承认。虽然从很小开始,傻子就有指使其他人的权力,但他把他们当朋友,而朋友所需要的正上相互之间的尊重与人格平等。可是,他可能没有意识到,儿子和奴隶成为朋友就表明土司权力所赖以存在的伦理基础已经发生了动摇。
“君君,臣臣”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核心,处在主子位置上的人理应有君的风度,臣才能对其保持忠诚。麦其土司首先破坏了这一伦理,使用诡计,害死了一个头人,夺走了他的妻子,又杀了他灭口,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仇人。作为复仇者的兄弟俩都很明确的表示,这是他们与土司之间的恩怨,他们所要杀死的必须是土司,否则仇怨就不会了结。土司的大儿子被仇人的小儿子杀死了,但他不是土司,因此仇怨并没有了结。“红色藏人”引来的解放军使土司制度瓦解了,但他们的恩怨仍然没有解决。红色藏人的哥哥认为自己的弟弟未能践行诺言,于是他杀死了岁无土司之名,但理应成为土司的傻子。全书到此结束,然而这一举动同时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奴隶的起义,对整个制度的造反;另一方面是私人恩怨的最终化解。这里必须提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革命的宏伟叙事并未使复仇这一私人目标自动取消。复仇只有在旧的伦理中才能成立,而革命却必须以新的伦理发生。哥哥亲手杀死了一个没有土司名分的傻子这一举动等于否认了他弟弟发动的革命的意义。新旧伦理交错在同一事件中,但最终的结果都指向杀死土司这一目标。
傻子不是没有机会取得土司的名分,在所有人看来,他从边境上回到官寨时得到的百姓的拥护都是发动政变的机会,而他却在无意中错失了这一机会。然而,当他父亲已经死于战斗时,他在奴隶的眼中已自动的成了新任土司,他是那些跟着他的人尽忠的对象。奴隶们不要自由,而要主子赐予的光荣,他们愿意用生命换回一个忠诚奴隶的名誉,所以他们选择与傻子一起往西走。这个时候,傻子理应担当作为土司的责任,而仇杀也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之一,所以他的死是一种担当方式而非以外事故。

知识

在土司辖区里,知识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宗教,属活佛与喇嘛所有,一种是历史,属书记官。宗教通常不被看作是一种知识样式,至少在中国是这样。这是因为中国从很早开始,宗教就已与作为意识形态的知识分离开来了。但土司辖区里大多数人都是信教的,相信神明是真实存在的,无时无事不在。因此宗教成为一种重要的族群知识。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书记官被杀死了,无人记录历史,宗教还成了唯一的知识。但是,无论宗教,还是历史,代表它们的人物都争先恐后的想与土司保持亲密的关系。活佛与喇嘛在麦其土司面前为挣宠而斗法,书记官所记录的则主要是土司的言行举止。知识,在这里服从于权力,“道统”服从于“政统”。当书记官不听话时,世袭的书记官被杀死了。作为一种专门技艺的历史记录也因此失传,剩下的只能由人们靠口头传承,直到翁波意西出现,历史才又被接续上了。
翁波意西是一个僧人,但他已经在寺院里取得了相当于博士的学位。所以他云游四方的目的只是劝说人们相信他的唯一的、真正的教义。他的传教活动失败了,之后又回到了麦其土司的辖区内,他被割掉了舌头。他的本性是一个读书人,他不是一个狂热的传教者,而是过分地渴望知识。所以,他愉快地接受了书记官这一新的职务。在他而言,无论宗教还是历史,都是知识,他能为宗教献身,也能为历史献身。所以,当他第一次被割掉舌头时,他也坚持书写历史。他从一个僧人变成一个历史的书写者看起来偶然,其实有着深刻的社会含义:最早的知识是由僧人掌握的,翁波意西的身份转换过程是人类知识结构历史衍变的简单概括:人类知识最初的主体是宗教,而现在成了历史。因为知识,当了书记官的他每次都表现得十分理性。
傻子不识字,也没有什么知识,对于宗教,他也似乎略带嘲弄,而对历史,则满怀着敬意与温情。但他自己并不懂得历史,更不会书写历史,他在任何时候仅凭来自冥冥之中的灵感的指引行事。但他的每次决定都是正确的,能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不仅傻子,即使其他土司,他们也都未能表现出对历史有太多的了解。可见,做一个土司,不需要知识也是可以的。翁波意西与麦其土司的冲突因此具有多重意义,既是土司与书记官之间的争执,也是知识与权力的冲撞。当然,有世俗权力的土司取胜了,知识被一次又一次地阉割掉了。翁波意西试图劝说傻子,最终也失败了。这说明,知识在具体的历史中毫无用处,总是处于被奚落的位置,而历史总是在被颟顸如麦其土司者所操纵,或是傻子所得到的运气使他成为英雄。
是的,知识是无用的,所以,无知即力量,而权力则无所不能,历史最终由政治斗争中的实力决定。人类在这样的道路上,正如布罗代尔所说,进两步,退一步,没有理性。即使作为一个历史文本,这一叙述也不是由书记官而是傻子充当主体。因此,历史没有理性,人类在无知的黑夜中靠着运气前行。

2003年12月上旬于杭州蜗居

【作者: 萧武】【访问统计:】【2006年02月25日 星期六 17:03】【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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