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尤利西斯》是反英雄的,里面所有的人物原型都来自希腊经典《奥德赛》,却又与《奥德赛》里所有的人物形象刚好相反。奥德修斯勇武,布卢姆就懦弱;裴奈罗佩坚贞,莫莉就荒淫;忒勒马科斯从一个毛孩子变成真正的男子汉,斯蒂芬就从一个有理想的青年到理想破灭之后的堕落。《奥德赛》讲的是奥德修斯上天入地、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逐步接近家园,简直可以称为希腊的孙悟空;而《尤利西斯》讲的则是布卢姆从一次屈辱到下一次屈辱,一个颓败到下一个颓败。
如此看来,《尤利西斯》确实是反英雄的。
但是,这需要确认一个前提,就是承认《奥德赛》确实是一个英雄的故事,奥德修斯是战无不胜、智慧过人的英雄,而裴奈罗佩则是坚贞不屈的烈女贞妇。可是,这个前提真的就那么确定吗?奥德修斯果然是那样值得我们崇拜的英雄么,裴奈罗佩果然是坚贞的么?
伯纳德特是施特劳斯的弟子,对古圣先贤们的微言大义独有心得。他就想到了别人没想到的问题。比如说,奥德修斯为什么一定要回到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伊萨卡去?裴奈罗佩既然是那样坚贞,何以不直截了当地拒绝那些求婚人,却要白天织布晚上拆掉拖延时间这种暧昧的方式?还有,莱耳忒斯不也曾经是有名的英雄么,何以奥德修斯与阿开亚英雄们一起远征特洛伊的时候不请他来看护一下家门?裴奈罗佩如果真的对那些求婚人讨厌至极,为什么不请莱耳忒斯出手相助?须知,那种莱耳忒斯“廉颇老矣”的看法是经不起推敲的,后来奥德修斯归来,一起剪除求婚人时,他还曾有过不错的表现。(详参伯纳德特:《从柏拉图读‘奥德赛’》,程志敏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
照伯纳德特的看法,只要知道宙斯是怎么从克罗诺斯那里得到王位的,就可以知道莱耳忒斯与奥德修斯之间的权力转移是怎么完成的。如果说“逼宫夺权”不会影响奥德修斯之为英雄的光彩的话——因为唐太宗也是这样做的,却没有影响他作为千古圣君的名声,——那他把受伤的战友遗弃在荒岛上、看见别人比自己聪明就设计陷害、别人都在应用作战的时候他一个人偷偷的往后溜、战胜了就想抢战利品也能算是英雄行为?埃阿斯作为一介勇夫,对奥德修斯的指责难道真的毫无道理?至于说他的所谓智慧,不过就是些阴谋诡计、尖牙利齿罢了,在希腊的那个时候,可是不崇尚这些的。伯纳德特看得明白,荷马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奥德修斯。
再回头来看《尤利西斯》。照许多人的看法,《尤利西斯》是典型的现代主义小说,“通篇充满对于现代生活的冷嘲热讽,在那荒诞的面具背后更多的不是想象和对自然的惊讶,而是对现实人生的失望、苦闷和悲哀。”可是,我有些疑心,这“对现实人生的失望、苦闷和悲哀”并不是现代才有的精神现象,而是几乎与人类历史同时兴起的。庄子的逍遥、陶渊明的遁世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所以,要说乔伊斯所反映的无奈只是现代才有的现象,难免有些勉强。
但是,《尤利西斯》里的失望、苦闷和悲哀确实是很有些与庄子的选择逍遥不同的。布卢姆所面对的不是他一个人的遭遇,而是生活于现代生活中的所有人所面临的现实。莫莉能够肆无忌惮的与人偷情,理由也许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既然布卢姆已经失去了性能力,便无权再过问她的性事。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在启蒙后对性是没有统治权力的,启蒙思想家们早就告诉了我们这一点。莫莉还没有喊口号,铁匠西蒙的老婆与妓女玛丽昂的态度再明确不过,就直接质问大街上阻拦玛丽昂卖淫的人民:这是身体的自然需要,有什么无耻的,干什么要遮遮掩掩?(刘小枫:《沉重的肉身》,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换句话说,莫莉相信,婚姻是性是两回事,丈夫失去性能力不应该影响他们的婚姻;而丈夫既然不能满足她,她就要另外找人。基于个人身体的自然欲望不能被压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就是启蒙的结果。只不过,启蒙思想家们所谓的“自然正义”实在不该叫做自然正义,而该叫做欲望正义。启蒙思想家们所谓的自然其实不是自然,而是人类天生来的欲望。因此,现代主义者们怪罪后现代主义者的论述总是围绕着“欲望”这个概念展开,实在是搞错了,欲望本就是现代主义的先祖们从潘多拉盒子里解放出来的,后现代主义者们不过是把启蒙的这一方向发扬广大了而已。与后现代主义者相比,现代主义者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打这个意义上说,莫莉真可谓是后现代主义的先声,而布卢姆多少有些让人觉得就是乔伊斯自己的化身:面对现实,充满不满,却又无能为力。
因此,布卢姆的性无能可以看成知识分子想要批判却无从下手,布卢姆面对莫莉的无奈其实也是知识分子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无奈。资本主义就像是莫莉,相信自己是天然正义的(哈耶克就把资本主义叫做“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那种试图压制自己发展的东西——比如社会主义——就是真正的不道德。
莫莉的肆无忌惮与布卢姆的无能为力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启蒙思想家们把欲望从上帝的袍襟下解放出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霸权话语体系,莫莉与布卢姆一样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莫莉用这套话语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布卢姆跳不出启蒙宏大叙事的圈套,所以感到无能为力。这些都是因为,启蒙颠覆了启蒙之前由宗教所规定的美与恶、善与恶、好人与坏人、美德与恶德之间的秩序,搞乱了人赖以评价自己行为的价值规范。刘小枫说得对,启蒙是一个伦理事件——他所谓伦理是指“生活样式”,“有多少种生活样式就有多少种伦理”。莫莉对启蒙之前的一切已经毫无印象,所以心甘情愿的用自己的身体去实践启蒙者们的教导,而布卢姆则夹在中间,要还是不要道德,这是布卢姆的问题,也是现代性的大问题。
看起来,布卢姆不仅是把斯蒂芬在潜意识里看作自己的孩子,而且确实是把斯蒂芬当成自己精神的孩子。斯蒂芬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道路,对斯蒂芬本人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对布卢姆的意义却更大。斯蒂芬“活着,还是死去”,对布卢姆来说,意味着还有没有明天、未来和希望。所幸斯蒂芬终于还是没有选择与莫莉发生点什么,而是选择了出走。对布卢姆来说,这个结果是他所能指望和得到的最好结果了,对乔伊斯而言,这也是他对未来所能有的最乐观的设想。
可是,斯蒂芬走后怎样?
《奥德赛》里,奥德修斯的回归与胜利相伴;而在《尤利西斯》里,斯蒂芬的出走意味着未来的开始。从年龄推算,斯蒂芬这一代经历了战争的残酷与毁灭,最后做的并不是从资本主义出走,而是重建资本主义。不是斯蒂芬,而是斯蒂芬的孩子们,1968年,他们在街头与资本主义做了最后决战。但是,他们失败了,并且到今天已经是各个行当里的中坚力量。从反叛到回归,从希望到奋斗再到希望破灭后的安于现实,这是斯蒂芬与斯蒂芬的孩子们的路。而中国,这条路不过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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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萧武
2006-03-15 14: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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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个原来是用WORD文档保存的,所以发上来的时候字体调不好,可能看起来比较累,只能说抱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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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清梅
2006-03-15 1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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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真不错,赞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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